1、夫妻一同财产可以转给其中一方吗
夫妻一同财产在通常情况下,确实不可以单方面随便转给其中一方。
1.夫妻双方对于一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置权,这意味着在处置重大事情,如大额资金转移、房地产变卖等时,应当平等协商并获得一致建议。单方无权擅自对夫妻一同财产做出要紧处置决定。
2.在平时生活的小额支出或常规管理中,法律快车提醒,一方可能拥有肯定的自主权。
3.假如别人有理由相信某一方的行为代表夫妻双方的一同意思表示,那样另一方不能以不认可或不了解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2、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能否起诉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时,能否起诉另一方,这主要取决于该债务是不是是夫妻一同债务。
实践中,夫妻一方是不是了解债务的存在并非承担责任的重点原因,而是要看该笔债务是不是用于一同生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为履行法概念务所负债。
1.假如债务被认定为夫妻一同债务,即便一方不知情,也需要承担责任,即具备归还的义务。这包含夫妻双方一同签名或一方事后追认的债务,与为家庭平时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2.然而,假如债务被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那样无论另一方是不是知情,都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依据《中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夫妻一同债务和夫妻个人债务的界定有着明确的规范。在处置夫妻债务问题时,应当依据这类规定进行判断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