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结果与因果关系
行为结果——对中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导致侵害或威胁。本罪的刑期为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是典型的重罪。因此在犯罪构成上,假如仅仅存在勾结行为,而不考虑结果,则完全是在遵循行为主义。而当今各国一般使用行为主义与行为人主义相结合的折中主义,并且在立法层面应更多的遵循行为人主义,充分考虑设置犯罪是怎么样对法益进行保护。在司法范围则偏重行为主义,更多的考虑行为对社会秩序的违反。
因此,成立背叛国家罪需勾结行为产生对中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导致侵害或威胁的现实结果,且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才能对行为人进行刑事处罚。
2.故意和犯罪目的
通说觉得,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构成,即行为人明知其行为会导致风险中国的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结果,并且期望这种结果发生。持这种看法的学者进一步倡导,构成背叛国家罪,行为人在主观上不止是出于故意,而且具备风险中国的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目的。
伴随云数据年代的到来,犯罪分子可以通过互联网推行侵害中国的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的行为,从而形成了该罪名与计算机范围犯罪的新的竞合关系。
对于背叛国家罪的刑事责任,刑法第102条和113条规定,犯背叛国家罪的,处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国家和人民利益风险特别紧急、情节特别恶劣的,可以判处死刑,并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同时,依据刑法总则第56条的规定,对犯背叛国家罪的,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引使用方法条
中国刑法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