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子交易合同。依据国内《民法典》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推行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子交易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可以独立签订房子交易合同,不然,属无效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获得法定代理人的赞同签订的房子交易合同。限制行为能力人只能进行与其年龄、智商、精神情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他们进行房子交易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合同或获得法定代理人的赞同。没法定代理人的赞同,限制行为能力人自己签订的房子交易合同无效。
3、以欺诈签订的房子交易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方法,导致他们当事人发生错误认知所签订的房子交易合同。
4、以胁迫的方法签订的房子交易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使他们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子交易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是指一方当事人乘他们处于危难之际或借助他们的迫切需要,强迫他们同意明显不利的条件所签订的房子交易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别人利益所签订的房子交易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故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签订的房子交易合同。
7、当事人之间没签订书面房子交易合同,又无据可查的,亦认定为房子交易合同无效。